首頁 / 物流研究
實施辦法
2015-04-14
(一)組建方式。研究設計院由協會、專家、物流企業、社會投資人共同出資,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。
(二)經營團隊。研究設計院設立董事會、監事和高管團隊,聘用相關專業人員擔任研究院的管理和運營團隊,公司化管理和經營。
(三)業務開展。研究設計院與專家、專業規劃咨詢機構簽署合作協議,對外承接企業的物流規劃、設計、咨詢項目,參與市場競爭;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,負責項目的設計和實施;以市場化的方式推廣山東物流卡;聯合金融投資機構為物流企業提供融資服務;研究院與其他機構合資,共同成立大宗商品交易平臺運營實體。
(四)經費來源與用途。研究設計院的經費來源主要有兩個,一是注冊資本金,二是提供服務時收取的服務費。